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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明确将钢铁、焦化、铸造、建材等行业列入秋冬季错峰生产管控范围。随之,很多地方都相继出台了配套政策措施、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要求和绩效评价指导性意见。但实际工作中笔者发现,有的地方在制定差异化错峰生产方案时,出现死抠文件、不顾现实等敷衍应对问题。
一是对上级文件理解不全面,片面抓大丢小。《方案》虽然只对六大重点行业提出明确管控要求,但也明确提出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这表明,不论是大区域的六大重点行业,还是小区域的传统行业,都应做到多排多限、少排少限,有污必治、有污必防。
二是把上级文件作为条框,拿行业“打包”定方案。有的地方在制定错峰和应急方案时,只是泛泛地按原则要求给某一行业定条框、列名单,而不是因企制宜、因情定案、因污定标,导致有方案、难操作,形成了事实上的软型“一刀切”。
三是拿“缺少标准”当挡箭牌,过分迁就一些传统行业的污染问题,把一些长期存在的传统污染行业拒之错峰生产和应急响应方案之外,成为难管、难切的“钉子户”。
笔者认为,形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有3方面:一是作为不够,留隐患。个别地方平时疏于监管,污染治理不利,导致养痈成患。面对严禁“一刀切”的政策要求,又不愿暴露矛盾,束手无策。二是不愿作为,酿就形式主义作风。个别地方定方案不愿做深入、细致的工作,怕吃苦、怕麻烦,敷衍应对。三是不会创新作为,拿不出解决问题的新办法,服务能力缺失。
笔者所在地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用“让政策直接与企业见面、让专家直接与企业对接、让部门直接为企业服务”的办法,把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方案定准、定全、定实、定到位,实现了总体上符合政策标准要求、细节上能够让方案真正落实、落地。笔者认为这一有益做法有3点值得推广借鉴。
第一,坚持把治污功夫下在平时。坚定落实国家治污政策要求,狠抓去产能、治理燃煤污染等工作,抓住当地传统产业片区污染问题,采用政府引导、协会牵头、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办法,依照法规要求,制定传统产业排放标准,补齐标准缺失。同时,通过“白名单”政策,鼓励企业有污早治,推动当地传统产业通过立策明标、重组兼并,走出一条产业转型升级、污染超低排放之路,扭转“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第二,坚持专家引路,请专家把脉定盘。通过持续开展污染源普查,为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治污方案。对各行业企业污染排放和治理成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制定本地区各类企业秋冬季错峰生产和夏季防臭氧污染错峰生产方案提供了有力支撑。通过建立“专家与企业家会客厅”机制,让驻市“一市一策”专家组和原有PM2.5专家防治小组密切合作,借助“会客厅”,向企业宣传国家好政策、解读新标准。组织专家对当地各类传统产业聚集区开展专题调研,深度了解企业治污、排污状况。通过面对面与企业核实污染状况,和企业一起将错峰生产和应急响应停限产的盘子定到每一个行业、每一个车间、每一条生产线和每一个排放环节,让企业口服心服。
第三,坚持服务到企、跟进到家、帮助到位,用优质服务提升方案落实质量。坚持以开展“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一手抓监管、一手抓服务。不仅对列入重点行业的企业实行“点对点”服务,帮助企业制定治污规划,对积极率先达标治理企业实施奖补,免费为免错峰达标企业“验明正身”提供证据,而且对环保不达标的传统产业企业主动作为,分类施策,引导和指导企业治理污染、解决问题。
落实差异化错峰生产的政策标准和要求,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扯面广的工作,关系社会公平、政府形象、治污大计,容不得敷衍应对、丢三落四。因此,既要因地制宜、严谨设计、主动作为,补齐政策标准缺失上的短板,又要分类指导、分类施策;既要防止停限产“一刀切”,又要防止放任失管;既要严肃落实相关政策标准,抓好“一企一策”落实,又要着眼现实,通过制定“一行多策”“一企多策”方案,防止“一企一策”表面化落实,用严格的方案,坚决向各类污染问题“切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