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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区、市)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完成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决策部署,各地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按照专项行动部署,2018年年底前,长江经济带县级、其他省份地市级水源地要完成排查整治任务,共涉及31个省(区、市)276个地市1586个水源地的6251个环境违法问题整治。截至11月21日,574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完成比例达到92%,但后续“硬骨头”问题解决难度依然较大。
从目前进展情况看,上海、宁夏、湖南、青海、内蒙古、西藏6个省份已完成水源地整治相关任务,山东、湖北、浙江、四川、甘肃、辽宁、河北、福建、陕西、新疆、河南、黑龙江、吉林、重庆、北京、安徽等16个省份任务完成率达到90%以上。
与11月5日通报情况相比,各地整治工作进展明显。继上海、宁夏、湖南、青海4省(区、市)完成相关整改任务之后,内蒙古、西藏也相继完成了地级水源地问题整改。同时,黑龙江、江西两省整治工作进展明显,任务完成率分别上升了14.8个百分点和9.4个百分点。
从各地市完成情况看,在涉及的全国276个地市中,湖南长沙等150个地市已全部完成相关整治任务,超过总数的一半。
部分地市整治工作进展明显。11月5日通报的全国进展后20位地市中,甘肃临夏,西藏拉萨,黑龙江鹤岗、哈尔滨,广东梅州、河源、佛山等地市任务完成率有大幅提升,特别是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作为全国唯一一个任务完成率为零的地市被通报后,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两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距离今年年底不足50天,余下问题多是一些“硬骨头”,任务仍十分艰巨。目前,还有6个省份任务完成率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分别为天津、江苏、广东、海南、江西、贵州,后续工作压力较大。在尚未完成整治任务的省份中,3省份剩余问题超过50个,依次是广东(144个)、江苏(64个)、云南(53个),占剩余问题总数的51.6%。一些地市水源地整治工作相对迟缓,江西鹰潭、贵州贵安新区、新疆阿勒泰等3个地市任务完成率至今低于50%。
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已进入攻坚阶段,对仍未完成整治任务的问题,生态环境部将紧盯不放,督促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