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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开化县环保局发布的本县《1—11月份出境水水质监测报告》显示,1至11月份,开化出境水有效监测天数333天,Ⅰ、Ⅱ类水占99.7%。
开化位于浙江省西部,是浙江母亲河钱塘江的源头。一江清水出开化,是这个在全国率先提出“生态立县”战略的山区县的生态担当和政治使命。自2013年以来,开化已连续6年Ⅰ、Ⅱ类出境水占比超过95%以上。这也是自2017年后,连续第二年占比超过99%。
依山傍水生态美
在开化,有一道知名美食“开化青蛳”,其食材对水质的要求非常高。
“我们小时候,家里会在水缸里放几只青蛳,用来检测水质。如果青蛳死了,水缸就要换水了。”音坑乡明廉村村民余云山说。“这几年,河里的青蛳又多起来了。”
2014年以来,在浙江省全面开展“五水共治”的大背景下,开化以“河长制”为抓手,构建全覆盖的治水网格,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档”,做到了“有水的地方就有人管”。
华埠镇金星村是3A级景区村,依托依山傍水的美丽环境,每天都会迎来不少游客。景区内的公厕引起了很多游客的注意:一栋风格独特的单层建筑,外立面是木结构。走进室内,装饰简约,整洁异常,没有一丝异味。
在开化,许多公厕成为景点,不仅外观靓丽,厕所内部也是功能齐全、干净整洁,城区公共卫生间的保洁员就住在公厕里隔出来的房间。更有甚者,还在公厕旁开了小店和餐厅。
开化的治水,不是简单的“围水而治”。在“五水共治”工作开展之初,开化就提出了“水岸同治”的理念。针对污水、厕所、垃圾等进行的整治,在开化取得了明显成效。从2015年开始,开化共拆除近6000座旱厕。取而代之的是1000多座农村生态公厕、50余座城区公共卫生间和近40座景区生态公厕,基本形成城区、景区和农村行政村生态公厕全覆盖,昔日上旱厕的情形,早已荡然无存。
垃圾可换生活品
“这两杯烟头给你,去兑换点东西吧。”清晨,苏庄镇高坑村村民汪建民将收集起来的烟头交给妻子程丽君。程丽君拎着两袋垃圾,拿着两杯烟头,来到村委会旁的垃圾兑换超市。在垃圾兑换超市,一杯烟头能换一袋料酒,两杯就能换一袋盐,几十个塑料袋还能换洗衣粉……程丽君今天收获不少,换回一袋盐和一袋洗衣粉。
高坑村离开化县城有1个小时车程,是个偏远山村,推行4年的“垃圾分类”措施让村子变得干净整洁。“垃圾分类后,家里清爽了、路上整洁了、河里干净了,保洁员每天处理的垃圾都少了。”说起垃圾分类,村支书汪国富颇为自豪,因为高坑村是最早开始垃圾分类的村,也是全衢州市第一个办起“垃圾兑换超市”的地方。
高坑村不是个例。在开化农村,“农户源头分类,分片包干劝导,统一上门收集,终端无害处理,村规民约规范”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早已深入人心。从“十万妇女清洁国家公园”行动,到“垃圾不落地”倡议,开化以砸掉垃圾池、撤掉大垃圾桶为突破口,变垃圾为资源,化“痛点”为亮点,兴起一场“垃圾革命”。
破坏生态要补偿
不久前,马金镇霞山村村中广场上,一张长桌分隔两边,一边是审判长、书记员和两名人民陪审员,一边是两名被告人,罪名是电鱼。一个小型法庭开庭了。
开庭前,2名被告人委托家属,将购买的500公斤鱼苗,在现场群众的协助下,放生到马金溪中。
自2015年起,开化成立浙江省首个环境资源巡回法庭,一支专业化的环境资源审判团队,把一个个巡回法庭开进田间地头,公开审理涉及环境资源类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2016年,开化又率先试行生态公益补偿机制,破坏森林、水资源等的被告人,需按相关规定采取植苗造林、放生鱼苗等方式,使受损的森林、水生态等得到有效补偿。
“如果破坏生态环境,环境资源巡回法庭不仅要对当事人作出处罚,还要让当事人进行生态补偿,破坏多少就补偿多少。”开化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庭长华璐说,环境资源巡回法庭成立3年来,共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39件,52人受到法律制裁。
“目前,开化河道等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种群数量、生物多样性,都已经恢复到上世纪80年代的水平。”县水政和渔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黄进介绍。
“今年,我们在不断巩固治水成果,‘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扩面、水环境质量提升等工作件件落实。”开化县“五水共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陈桂明说,开化是全省首批完成剿灭“劣五类水体”任务的县域之一,提出“全域消除三类水体,冲刺全省最优水质”的目标,力保送出一江清水,换得幸福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