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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身边的生态环境,您满意吗?对当地政府推进环境整治,有何建议?
近日,2017年度浙江省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出炉。结果显示,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平均得分为78.54,较2016年同比上升1.81分。这是浙江省自2011年开展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调查以来总得分最高的一次,较2011年提升幅度达39.8%。
公众满意度
检验生态环保工作的试金石
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是民意所在、民心所向。组织抽样调查来了解公众对生态环境的主观满意程度,自然成为检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试金石”。
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发源地,浙江省从2011年就开始实施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调查,是全国较早开展的省份之一。
调查由浙江省环保厅委托省统计局民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满意度得分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公众对美丽浙江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认知情况,权重为30%;二是公众对生态环境和污染治理的评价情况,权重为70%。
“本次调查从去年9月开始,持续将近两个月,采取固定电话随机抽样的形式,覆盖全省11个设区市和89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的调查样本数达500人(次)左右,共获取成功样本3.56万个。”浙江省环保厅生态处副处长李向华介绍,调查内容涵盖认知度、生态环境、人居环境、环境污染整治成效、环保满意度、信心度等方面,详细地展现了全省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的情况。
此外,今年开始实施的《绿色发展指标体系》,设置了“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这一指标。浙江省环保厅经与省统计局衔接,对满意度调查问卷设置进行了微调,与国家统计局对各省进行的调查问卷设置相统一。
家乡生态环境
超八成调查对象表示满意
蓝天碧水又回到身边,是浙江老百姓对过去一年身边环境最直观的感受。“铁腕”治气,连获“大气十条”考核国家优秀,提前两年完成国家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硬气”治水,房前屋后的小河、小溪日渐清澈,58个省控、市控、县控劣Ⅴ类水质断面均已销号……
这些强有力的举措,令多数受访者对家乡的生态环境质量给予积极评价。
调查显示,社会公众对本地生态环境总体状况评价为“非常满意”的占38.8%,评价“比较满意”的占48.8%,两者合计达87.6%。其中,社会公众对水环境质量的满意率为77.8%,对空气环境质量的满意率为83.4%,均比上年有较大提升。
从田园城市到美丽乡村,2017年,浙江全省深入开展“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城乡面貌焕然一新。调查显示,社会公众对居住和生活的环境表示“非常满意”的占40.1%,表示“比较满意”的占45.1%,两者合计为85.2%。
鲜亮数据的背后,是浙江省为改善生态环境所做的不懈努力。调查显示,84.6%社会公众对本地党委、政府在生态环保方面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或比较满意。
“浙江省开展‘811’美丽浙江建设行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保持严打高压的执法态势,开展四季‘铁拳’专项执法行动,推出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生态环保工作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李向华表示。
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折射社会公众生态自信
浙江省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11个设区市总得分较上年有提升,各市排名基本保持稳定,而且排名结果与各市的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基本吻合。
2017年,排名前三的设区市分别为丽水市、台州市和湖州市。排名前十位的县(市、区)分别为莲都、景宁、庆元、龙泉、浦江、长兴、天台、开化、云和、遂昌。与2016年相比,全省共有12个县(市、区)排名上升了15位以上。
满意度连续6年保持上升,这一份问卷折射出的不仅是老百姓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也承载着对建设生态浙江和美丽浙江的信心与期盼。
调查显示,社会公众对本地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和环保工作表示“很有信心”的占45%,表示“较有信心”的占41.7%,两者合计为86.6%。通过积极探索行政力量主导下的公众参与模式,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相互监督、良性互动的环保共建共享机制正在浙江建立。
诗画江南的碧波清流,日新月异的城乡面貌,已成为浙江人的自信与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