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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决策部署,各地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按照专项行动部署,2018年年底前,长江经济带县级、其他省份地市级水源地要完成排查整治任务,共涉及31个省(区、市)276个地市1586个水源地的6251个环境违法问题整治。截至12月19日,62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完成比例达到99%。
目前,上海、宁夏、湖南、青海、内蒙古、西藏、天津、甘肃、山东、四川、福建、海南、重庆、吉林、北京、黑龙江、云南、陕西、贵州19省(区、市)已相继完成2018年水源地环境整治任务,其他12个省份任务完成率也达到93%,整治工作正持续深入推进。
距离今年年底仅剩11天,仍有39个问题尚未完成整治,涉及江西九江、河南商丘、山西太原等27个地市。目前,剩余问题包括农村面源污染问题13个、道路交通问题3个、工业企业问题13个、非法排污口5个以及其他问题5个。
对仍未完成整治任务的问题,生态环境部将紧盯不放,督促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