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全面完成三百八十八个市级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 攻坚克难护水源 改革创新保“水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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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铜川市漆水河水源地保护区围网建设检查现场。

“山水农家(农家乐)位于陈河镇黑虎村,虽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外运处理、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浇灌林地,但沉淀存在渗漏现象。现已对其下达永久关闭通知,并摘除牌匾。”

“田峪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周至秦岭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按照水源地保护相关规定拆除或关闭,现已于2018年11月15日拆除了生产设备、发电机房,11月16日对建筑垃圾进行了全部清运,现场已恢复植被。”

这是记者跟随西安市2018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在周至县核查验收时了解的整改情况。据周至县环保局局长杨建安介绍,周至县共梳理出24个水源地问题。经过全县共同努力,目前水源地问题已得到了全面治理。

周至县的治理情况只是陕西省整改工作的一个缩影。

成立“碧水保卫战”专班

挂图作战保“水缸”

陕西省高度重视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自2018年4月正式启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以来,省长刘国中主持召开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并将保证群众的“大水缸”清洁安全作为陕西打好碧水保卫战的首要任务来抓,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快推进水源地问题整改,用最严格的标准和措施确保水源地安全。

为了明确全省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组织形式、标准要求等,2018年4月23日,专项行动方案正式印发。在此基础上,各市(县)逐一制定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积极推进清理整治工作。

为了确保整治方向不偏离、目标任务不落空,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积极发挥督导“指挥棒”作用,成立“碧水保卫战”专班。由厅长任主任、副厅长任副主任,最大限度发挥行政效能。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污染防治处工作人员曹磊告诉记者:“‘碧水保卫战专班’工作职责不仅包括水源地保护攻坚,还包括黄河流域水质提升巩固、黑臭水体消灭和汉丹江水质保障三大攻坚任务。要求建立工作台账、挂图作战,组织开展现场督查执法、研判、预警等工作,从而建立通报机制、调度重点任务、移交突出问题,推进目标落实。”

很快,专班高效运转的督导“指挥棒”发挥作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方案》《陕西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18年秋冬季专项督查行动方案》《关于开展县级及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正式出台,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交办通报问题整治进展台账正式建立,388个具体问题全部登记造册。

陕西省、市、县(区)各级进一步健全了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强化了部门合作,完善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如西安市编制了《关于加强秦岭北麓西安段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实施办法》。宝鸡市人大颁布了《宝鸡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成为当地环境保护方面第一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一项项措施、一条条法规坚决防止已整改问题死灰复燃,有效提升了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388个问题全部纳入整改

统一整治并销号

2018年8月上旬,生态环境部通报了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进展。

面对困境,陕西迎难而上。8月23日,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整改办)将全省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未整改完成的349个环境问题,全部纳入环保督察整改问题清单,分别移交10个设区市和韩城市,并督办整改落实情况。

省整改办要求,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要在2018年11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每月20日前调度各地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对问题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定期在媒体上公开整改进展和销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形成信息公开、跟踪报道、各方参与、齐抓共治的氛围。同时对整改工作不力、慢作为、不作为的,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移交纪委监委实施问责。

压力传导下,各市主动作为,严格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原则,逐一制定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方案。西安市制定了周推进计划,组成督查专班开展每周督查。榆林市多次专题研究水源地保护工作,统筹安排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于9月初全部完成市级水源地16个环境问题整治,是全国最早完成任务的7个地市之一。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敬喜告诉记者,通过督察整改,开展3轮专项督查和两轮交叉执法检查,压力不断向下传导。从而推进各市(区)党委、政府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倒逼水源地问题整改落到实处。此外,省里还组织专家深入实际,摸清问题原因,提出对策意见。

截至2018年12月14日,随着商洛市商州区二龙山水库水源地环境问题销号,陕西省22个地级水源地388个环境问题已全面完成,提前半月完成目标任务。

下一步,陕西将继续扎实做好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确保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以及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其他所有饮用水源地(包括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摸底排查,到2020年底前“万人千吨”水源地清理整治工作基本见效,确保群众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