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开展“双随机”抽查 减少人为干扰执法和自由裁量权

  • 乐平市开展“双随机”抽查 减少人为干扰执法和自由裁量权已关闭评论
  • A+
所属分类:政策法规

按照江西省环保厅对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中实行“双随机”抽查制度的文件指示精神,乐平市环保局在日常监管领域认真推广并执行“双随机”抽查制度。

在抽查工作中,执法人员通过省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系统随机抽取了2018年第二季度的重点污染源企业、一般污染源企业企业名单;随机抽取相关执法人员并开展抽查活动。

在开展“双随机”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现场制作《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表》,并根据抽查结果填报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对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并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公开。

据悉,乐平市环保局为了提高行政工作效率,优化服务水平,多措并举,在强化制度保障,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的同时,坚持将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放在首位,切实把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合理规划抽查工作的领域、范围和频次,以机动灵活的工作状态代替以往按部就班的模式,提升了环境监察行政执法的工作效率,更好的发挥了政府服务人民的职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管理问题、信访突出问题,或者较大环境安全隐患的污染源实施重点监管。对多次随机抽查未抽中的企业,直接确定为下次检查对象。

通过“双随机”抽查工作,污染源日常监管不断规范,减少了人为干扰执法和人为自由裁量权,环境监察能力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