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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情况以及有关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时说,针对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履职不到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等问题,2018年生态环境部先后7批次对29个地方政府和3个省级部门实施约谈,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2018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指出,政府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不少地方主动承认治理工作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污染治理压力和责任逐级递减及“政热企冷”等问题较为突出。
对于大气污染防治法中指出的问题,李干杰在作报告时说,要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正在抓紧研究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研究起草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统一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
2月22日至24日,北京市启动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公交车被要求在较长红灯期间熄火等待以减少排放。
李干杰说,多地采取相关措施,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出台推进重污染天气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统一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规范预警启动和解除条件,明确各级别预警措施减排要求。
指导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80个城市修订预案并对减排清单进行评估,要求细化到具体生产线和生产工序,按照黄色、橙色、红色等不同预警级别明确相应的减排措施,并提前告知企业。环保与气象部门加强合作,提升空气质量监测预测预报能力,完善重污染天气预测会商机制、应急响应机制。
针对预测可能发生的重污染过程,及时发出预警提示,地方政府依法启动应急响应,实施区域应急联动,有效缓解重污染过程。在重污染过程前、中、后分别进行有针对性的专家解读,及时做好重污染过程信息发布工作,积极争取公众理解、支持和参与。
对于备受关注的大气污染防治,李干杰称,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环境状况继续改善,完成既定的年度目标任务,超过“十三五”规划序时进度要求。
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为79.3%,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1.8%、10.2%、10.8%。其中,北京市PM2.5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1%。
现场检查涉气环境问题2万多个
执法监管不到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提到的一个主要问题。
“严格监管执法。”李干杰报告了对于这一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加强监管,严厉打击涉气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大力整治排放不达标企业。组织开展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充分运用在线监控、热点网格、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现场检查发现“散乱污”企业、工业企业环境违法等涉气环境问题2万多个,正在持续督促整改;2017年交地方办理的3.89万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同时,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地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印发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提出冶金等重点行业“一市一策”和钢铁企业“一厂一策”治理方案。
针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发现的38个问题,均已责成地方依法查处,累计实施行政处罚28起、罚款467万元,移送行政拘留1起。截至目前,除内蒙古包头亚新隆顺特钢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完成阶段性整改外,其余已整改完毕。
严查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去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指出,个别地方环境质量监测弄虚作假。例如,山西省临汾市出现大气环境质量造假窝案,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6个国控站点被人为干扰上百次,监测数据严重失真。
“严肃查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2018年8月,生态环境部通报山西临汾监测数据造假典型案例,约谈临汾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监测设施运维企业负责人,涉案的16名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李干杰介绍了对数据造假行为的处理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指出,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要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建设与管理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但一些东中部区县和西部大气污染严重城市监控点少、监控网布局不合理。
对此,李干杰回应称,为落实监测制度,正在进一步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网络,推进地方建设的省控、市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大气超级监测站与国家级平台联网,加强中西部地区县级城市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推进东中部区县和西部大气污染严重城市的区县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全覆盖。
同时,强化全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2.3万余家重点排污单位实施自动监控并与国家监控平台联网,对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通报。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完善国家、区域、监测机构三级质控体系建设。
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指出,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缺乏系统规范。
对此,李干杰报告说,已经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公开发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标志性战役的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推进生态环境质量、环保标准、污染源监测、突发环境事件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企业环保设施向社会开放。
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指导督促地方推进生态环境政务、监管执法等信息公开,不断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电视、网络、报刊、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政策和科普知识,积极正面引导舆论,努力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同时加大环境违法问题曝光力度,很多省市在当地媒体设立“曝光台”栏目,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