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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保卫战成绩显著。继2017年“大气十条”圆满收官之后,2018年攻坚主战场已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扩展至长三角地区和汾渭平原,特别强化调整产业、能源、交通和用地四个结构,特别强化“散乱污”企业整治和“散煤”治理,产生了显著的环境效益:全国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9.3%,PM2.5浓度下降为39微克/立方米。总的看,蓝天保卫战所有约束性指标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这显著增强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
蓝天保卫战不仅取得了空气质量改善方面的切实成效,还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是人民群众幸福感、参与感、获得感明显增强。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实时公开、真实可靠,社会各界像关注天气预报一样,每天关注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环境质量的改善,这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高度契合。
二是全社会对环保的认识和实践上升到新的层次。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正在加速形成,生态环保工作在经济社会舞台中的地位日益突出。
三是对生态环保与经济发展关系的认知日趋成熟理性。蓝天保卫战是要约束人的生产生活行为,向不可持续的、不正确的行为做斗争,是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爬的坡、过的坎。一年来,我们顶住各种压力,探索出了一条协同推进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事非经过不知难,出现这样那样的错误舆论、思想摇摆或者不适应是正常的,思想统一来之不易,行动效果更来之不易。
“行之力则知愈进,知之深则行愈达”。蓝天保卫战取得良好开局,需要总结经验和方法,并将其反馈于后续攻坚行动中:
一是统筹兼顾、科学施策。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源于“十三五”生态环保规划,不搞突击冒进,坚决反对脱离实际、“层层加码、级级提速”。要注意统筹兼顾、防止顾此失彼,各地要科学施策,坚决反对“一律关停”等简单粗暴处置方式,既追求环境效益,又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是突出重点、点面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具体而言蓝天保卫战突出四个重点,即重点改善因子、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时段,强调三字诀即“稳、准、狠”,力求通过重点突破带动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三是落实责任、量化问责。近年来我国生态环保制度改革和执行上最明显的变化就是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对企业而言,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手段严惩重罚环境违法企业,既发挥好行政、法治手段的约束作用,又发挥好经济、市场和技术手段的支撑保障作用。污染防治攻坚以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为抓手,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治理体系,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大环保格局。
四是既抓宏观、又抓微观。打通政策执行的“中梗阻”和最后一公里,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一抓到底。既抓宏观顶层设计,强调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的研究制定和综合协调,同时更加注重抓微观推动落实,通过中央环保督察和强化监督工作压实责任。
“风正时济,自当破浪扬帆;任重道远,仍需策马扬鞭”。大气污染防治逐步由治标向治本转变,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并非一朝一夕就能成功。未来要坚守阵地、巩固成果,不能放宽放松,更不能走回头路。只有稳中求进,持续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才能最终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