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河”岂容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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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环境时评

长江哺育了中华文明,繁荣了沿岸经济。然而近年来,攫取非法利益的各种黑手不断伸向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大量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向长江及沿线跨省转移和倾倒,形成了有组织、有规模的黑色产业链。

接连发生的跨省倾倒事件,凸显了地方政府在固废监管上“内紧外松”问题。一方面,“内紧外松”造成监管源头出现漏洞。2017年,上海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提出,上海市一些区、镇为完成生活垃圾减量化考核目标,通过异地转运等手段非法处置垃圾。有些地方认为,固废转运出去,可以减轻自己的处置责任和压力,自己是获益者,何乐而不为?有些地方固废处置能力捉襟见肘,却没有勇气和决心面对问题、解决问题,只想着如何才能投机取巧。种种私心作祟,这些地方对固废的转移处置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默认纵容、一路绿灯,造成很大问题。

另一方面,“内紧外松”造成监管力度内外有别。比如,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固废处置监管严格,对外地转运过来倾倒的固废监管缺少足够警惕和有效应对。在已查处的长江固废倾倒案件中,不法分子往往利用长江航道繁忙船运作掩护,选择偏僻的江滩倾倒,甚至直接倾倒长江,隐蔽性很强。如果没有建立强有力的部门联合监管和打击机制,将无法应对日益突出的转移性污染问题。被倾倒一方看似受害者,实际上没有能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因此,要斩断固废倾倒长江的“黑手”,相关地方政府还是要注重内外兼顾,尽快弥补监管短板。

长江不是垃圾场,是沿江人民的“水缸”,是一条不折不扣的“生命之河”。上海市70%的饮用水取自长江,江苏省80%的饮用水直接或间接取自长江,覆盖3000万人口。长江虽然广大,却容不下丝毫污染破坏。对此,2016年5月,原环境保护部启动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2018年4月,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聚焦长江经济带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专项行动方案》,要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问题,切实消除环境风险。

当前,长江承载着高质量发展和美好生活的双重期盼,注定要“用磅礴的力量,推动新的时代”。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面前,没有谁是受益者,作为一江之水共饮人,有责任齐心协力保护我们的母亲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