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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培训
关于开展“水处理工职业资格培训考试”的通知 国家人才战略提出全社会推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两种证书制度,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中对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从而确定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地位。 为适应工业体制改革的需要,建立健全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体系,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行业劳动者素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以及《劳动法》、《职业技能鉴定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保部《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水处理工的要求,开展水处理工培训鉴定工作,参培人员需参加理论与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合格将颁发《水处理工》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