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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四退三还”、沿湖生态湿地建设、截污治污等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滇池流域草地、水域、湿地、森林面积大幅增加,湿地生态功能逐步恢复,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虽然目前滇池流域生态系统在逐步恢复,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人为干预程度较大。目前滇池流域动植物种类日益丰富,但以人工恢复为主,自然恢复不足。例如,在追求速度与时效的人工干预下,滇池流域湿地中山杉普遍存在种植过密的现象,未来存在一定生态隐患。同时,湿地植被建设并未严格遵循《滇池湖滨生态带植物物种推荐名录》,主要选择那些速度与时效快的物种优先培育,缺乏对远期生物多样性恢复与保护的综合考虑。
二是以外来物种为主。外来物种对滇池本地生物多样性的威胁已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例如,目前滇池的鱼类仍以外地鱼类为主,本地鱼种数量少且恢复缓慢。滇池流域中大量存在的外来物种水葫芦,也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恢复构成严重威胁。
三是宣传与普及教育力度不足。由于宣传力度不够,民众的一些行为对滇池流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恢复产生消极影响。如大量游客投喂海鸥,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海鸥自然生存环境。一些民众出于善意的目的往滇池放生鱼类,殊不知一些特殊鱼类会严重影响水体的生态平衡。一些民众更是知法犯法,在封湖禁渔期间频繁偷捕。
为进一步推进滇池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笔者有如下建议:
第一,科学规划,稳步推进。滇池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不能过度强调短期效果和利益,操之过急。应对滇池流域土著水生生物物种及其栖息地进行保护,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滇池自然湿地系统的人为干扰,逐步修复滇池原有的已经受损伤或退化的生态系统。要以就地保护为主,有计划地建立滇池特有物种的生境及栖息地,适当营造环境多样性,从根本上逐渐改变滇池土著物种栖息地破碎和消失的状况。
第二,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治。相关部门应采取针对性措施严控外来物种入侵,维护滇池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应制定和完善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的法律法规,从生物多样性安全的角度加强边界检疫和控制,依法拦截和阻止已知的或可能对本地生物多样性有不利影响的外来种的引入。要建立外来物种风险评估制度,并开展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本身的影响评价。对于拟引入的外来物种,不论作何用途,必须组织包括生态学家、动植物检疫人员、环保专家等在内的专家组充分论证,以防盲目引种带来不良后果。此外,还要对这些外来生物进行分析,从而找出它们的“弱点”,进行有效控制。
第三,建立物种监测与生物多样性评价机制。应对滇池流域的生态环境进行广泛的实地考察,对湖区内物种数量增减进行实时监测,如水鸟和迁徙种群量的多少、植被生长状况、鱼类繁殖的情况等,并成立监测小组。另外,可使用特有物种的丰富度作为评价生态环境质量优劣的指标之一,如利用滇池金线鲃、海菜花等敏感物种进行评估。评估生物多样性的方法也应具有多样性,评估过程中应综合考虑此地区物种的丰富度、稀有度、地区差异性等,为滇池流域生物的保护与恢复提供监测保障与评价标准。
四是加大宣传与普及力度。要广泛、通俗、持之以恒地开展与环境相关的文化教育、法律宣传,利用当地文化、习俗、传统和习惯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进行宣传教育,开展公共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公众对湖区特殊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对于不利于生物多样性恢复与保护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惩处,确保滇池流域特有物种的存活,从而使滇池成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