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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浙江、乐山等地利用主流媒体,设立“曝光台”,主动曝光生态环境问题,加强舆论监督,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突出问题,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笔者认为,进一步深化主动曝光问题工作,各地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对主动曝光的问题进行妥善处理。对于曝光的问题,要按照程序进行处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着力提升企业主环境意识,推动其主动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要査摆问题产生的原因,深挖问题根源,对于以各种目的、采取各样手段导致问题发生或者得不得解决的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对涉黑涉恶和“保护伞”典型案件,移送司法部门,依法从重从快处理。要把问题整改、处罚、问责、追责等情况,通过适当的方式,向全社会进行通报,强化正面宣传工作,利用群众热情智慧,严防曝光问题反弹。
其次,要牢牢把握舆情处置主动权。要加大曝光生态环境问题及整改和问责等方面舆情监测力度,充分发挥大众网舆情监测、信息中心网监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媒体信息和社会言论的监测。对于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甄别、梳理和分析,及时发现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跟踪舆情,增强回应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主动曝光问题工作。同时,引导群众正确认识问题,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大局。要用具体鲜活的事例,说明生态环境问题发生的原因及整改和问责情况,提升群众环境意识,增强群众参与工作的能力。对于少数散布地方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及相关部门不实谣言的行为人,有关机构要依纪依法予以处理,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形象。
第三,要通过主动曝光问题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以问题曝光为契机,立规矩、建机制、强机构,深入推进主动曝光环境问题相关工作开展。要通过扎实的举措,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促使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扩展曝光问题内容,精准施策加以解决,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