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组还没进驻就签下的这份“军令状”,有何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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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有一个惯例,督察组在进驻某省份的头一天,都要开一场工作动员会,诸多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往往都在这个开局会议上讲明。

而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第二督察组进驻陕西的当天,首先召开的并不是动员会,而是开了整整一上午的临时党支部成立大会。全体参与,不得缺席。

在这次会议上,全体人员学习了三份指示,听取了两个重点,签署了一份“军令状”。目的只在于传达一个精神,那就是进驻期间,督察组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务必严守纪律规定。

不只是陕西。根据要求,各督察组从进驻第一天起,将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试行)》全文及受理举报邮箱在被督察地方省级政府网站上公开,主动接受被督察对象和社会监督。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为什么如此强调纪律问题?

前车之鉴,不能不防。

来看看去年9月,云南省纪委监委查明并通报的一起督察组违规违纪案件。

据通报,去年6月29日至7月13日组织云南省环保督察期间,有一督察组除了接受丽江市超标接待,且在督察结束后均未向当地交纳伙食费,回单位后还按公务出差标准报销领取了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费。

事后,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严把改革督察关”“督察是抓落实的重要手段”,可见总书记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制度的高度重视。要最大化形成中央督察制度的震慑力,首先督察人员自身不能成为监督的盲点,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正是为了擦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这把利剑,彻底消除那些可能影响环保执法公平公正的因素,今年5月,中央纪委驻环境保护部纪检组公布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试行)》。其中明确了十项具体内容,包括“严格食宿标准”“不接受宴请”“轻车简从”“不准接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变相赠予的其他物品”等。(点击图片查看规定全文↓)

督察纪律规定,不仅要在各个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的临时党支部成立大会上被一遍遍强调,更是每一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成员、乃至每个生态环保铁军都必须牢记、谨记,坚决不可触碰、不可跨越的“红线”和底线。

还记得吗?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保铁军的第一条要求就是“政治硬”。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也曾指出,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他说,“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及时驱散影响生态环保系统政治生态的“政治雾霾”,为各级党组织接种抵抗不良风气侵蚀的“疫苗”,通过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来促进恢复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队伍,担负着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重责,只有锻造风清气正的干部队伍,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才能确保每一个决策部署真正转化为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果;只有用坚强的政治、纪律和作风作保障,才能担起党中央、国务院的信任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只有珍惜手中权力、尊重群众利益,让自身先“硬”起来,才能更加硬气地去应对污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