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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绿色金融已经成为中国新时代一项重要的国家战略。以资金机制保障绿水青山,是国际环境公约的通用范式。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建立资金支持机制是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多项国际环境公约的重要内容。
国际气候资金由绿色气候基金和全球环境基金作为经营实体,负责资金的筹资、管理和运营。《巴黎协定》将资金作为保障实现全球中长期温升控制目标的重要途径,鼓励来自公共和私人、双边和多边的资金以实现长期资金目标。《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将“采取紧急行动应对气候变化及其影响”确定为17项目标之一,将“发达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承诺,到2020年每年从各种渠道共同筹资1000亿美元,满足发展中国家的需求,帮助其切实开展减缓行动,提高履约的透明度,并尽快向绿色气候基金注资,使其全面投入运行”作为重要的行动支撑。
以绿色金融促进可持续发展,是国内外金融机构的战略共识。世界银行研究显示,未来15年全世界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中等收入国家将需要约90万亿美元,用于提升基础设施的气候韧性并锁定低碳发展路径,行动越晚则资金需求越大。另据国际能源署评估,要实现本世纪末全球温升不超过2摄氏度目标,2050年前能源领域的投资需求为年均3.5万亿美元。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公司、中国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组织均已将“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视为应承担的环境责任和资金使用的战略导向。世界银行每年提供将近110亿美元用于帮助世界各国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中国国家开发银行确立了“服务国家战略、履行全球责任、关注气候变化”等六大责任领域,至2016年末实现绿色信贷贷款余额15716亿元。
以绿色金融拱卫全球绿水青山,是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行稳致远的关键。近年来,中国援尼泊尔总理府屋顶光伏电站项目、援巴基斯坦分布式光伏储能电站项目、援科摩罗太阳能路灯照明项目等一个个绿色、节能、低碳项目相继顺利建成移交,有效推动了当地清洁能源利用,受到广泛赞誉。主动承担环境保护责任、顺应绿色发展大势,成为中国企业在合作伙伴国家受欢迎、得民心、赢尊重、保长久的关键,也是金融领域助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的重要着力点。例如,老挝政府基于丰富的水电资源,提出了将老挝建成“中南半岛蓄电池”的国家战略。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均在老挝开设机构,积极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助力当地可再生能源发展,印证了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与老挝的国民经济发展战略方向一致。中国工商银行相继为南碧水电站、万象智能电网等水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融资服务,在当地获得了从政府到民间的广泛支持。
以绿色金融传导绿水青山理念,是凝心聚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纽带。以打造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为共同目标,各类主体在绿色金融的发展过程中各司其职,能够有效形成经济发展向绿色、低碳、高质量方向转型的合力。政府部门应通过参与国际倡议、出台绿色金融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等方式,释放清晰的绿色发展政策信号;金融机构应通过发行债券、保险等金融产品,识别并支持有绿色低碳潜力的实体项目;专业机构应着力研究绿色金融的评价指标体系、风险评估方法、数据系统,尽快形成能够指导绿色金融实践的通用原则和通用标准;实体企业应主动提升绿色金融意识和能力,前瞻性布局企业发展方向,有效利用绿色资金实现高质量产能,打造“绿色低碳生产方式—获得绿色资金支持—促进环境保护和改善—实现发展品质升级”的良性循环,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