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确定大气污染防治目标需要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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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环境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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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是最基础的生态环保工作之一,备受社会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对此提出了实现“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攻坚目标,地方党委、人民政府积极响应,分解污染指标,提出了PM2.5和PM10的浓度明显下降、臭氧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等目标。可以说,各地的奋斗蓝图基本绘就,正在努力抓落实,争取尽快变成现实。

然而,顽疾反复出现,说明成因复杂,绝不是轻轻松松就能根治的。从北京市今年前三个季度的防治成效来看,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7%。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6、38和77微克/立方米,同比各下降33.3%、15.6%和14.4%;全市优良天数160天,同比增加9天;空气重污染天数为8天(含1天臭氧重污染),同比减少10天。其中,1月、8月和9月PM2.5 达到空气质量年评价标准二级限值,实现有监测数据以来历史同期最好水平。但在5月份,优良天数比例仅为39.3%,同比下降10.7个百分点;PM2.5浓度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0%,就当月的考核结果而言,又退回全国倒数后十名之列,具有效果不稳固的表现。

全国很多其他城市也出现类似情况。由此看来,大气污染防治犹如逆水行舟,稍有松懈,污染物浓度指标立即反弹,甚至进一步恶化。尤其是对重点关注的颗粒物参数,不仅难得稳定下来,浓度值的月间、季度性变化幅度大,而且绝对浓度远高于标准值,按评价标准来分析是环境风险相当高的大气污染物。 城市环境空气中的颗粒物浓度到底能不能继续降下来?首先,对降低颗粒物浓度的需求是刚性的。任何环境质量标准都是基于长期调查观测、扎实的基础研究而提出的,具有客观性,如果要维护生态系统或人体健康,就应该严格执行标准限值。在目前没有证据表明对环境空气中颗粒物的控制过于严格的情况下,既定考核目标不能动摇。

环境空气质量能不能达标取决于管理和技术等多种因素。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内陆城市确实遭遇了瓶颈,似乎可用的手段都尝试了,该阻断的源头也都管控到位了,但颗粒物浓度始终降不下来,真努力却没有获得预期回报。有鉴于此,应继续开展源解析,深入查找关键的污染来源,进一步科学防治。另外,也要客观分析一座城市的大气污染历史。换句话说,一座城市若在工业化以及大规模城市化前的颗粒物浓度也没达标,现在各方面都有增量了,却要把颗粒物浓度降到历史上最低,操作难度是可想而知的。

人口、产业等的聚集会产生巨大的破坏作用。类比吸烟,以前10个人各相距2公里,彼此是没有影响的;而现在,10个人都呆在一个房间里抽,烟味肯定大得让人不能接受。污染物的集中排放是一样的道理,城市长高变宽阔后,产业、人口等的基数大了,每个单位、每个人哪怕是按最低极限排放污染物,涓涓细流汇成大河,绝对浓度值也会居高不下。

很多城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处于艰难的相持阶段。一方面,远超标准限值的实测污染物浓度使大家都面临压力,另一方面,客观存在的排放总量使大气污染物浓度每下降一微克都要付出巨大努力,而且根本不清楚本底浓度的确切值为何。对此要加强预测分析,不提理论都不支持的控制目标来指挥具体工作,防止疲劳作战,甚至招致怨言。 容易的减排工作做完后,剩下的都是硬骨头,尤其是涉及市民出行等生活习惯的改变,挑战是巨大的。客观来说,国内不少城市的市容市貌管理水平已经超过国外发达城市,但他们有足够的大气环境容量,而我们必须精打细算,避免超过资源上限安排生产生活。尤其是进一步降低城市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必然涉及调整产业结构,疏散部分人口,题目确实难做,但轻易不言放弃。该做减法去冗余的,毫不犹豫;确有必要保留,但又会贡献大气污染的,要科学论证,熊掌与鱼翅不可兼得,这是个伦理问题,技术上没有解决途径。

总而言之,一座城市的大气污染一般会经历自然本底、污染上升、治理回落和稳定维持等几个相对明确的阶段。从国内现状看,目前普遍处于治理回落期,并影响到以后的长期维持水平。每座城市的大气污染物到底最终能回落到什么浓度?能达标当然最好,但如果没这么理想,也要精确测算并把相关信息传递给市民,从而消除有污染不治理的误解,凝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