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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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作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18年,常委会着力推动立法工作解决具体问题的实效性。

做好首都各项工作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扎扎实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这是根本要求。要把高质量发展贯穿到首都工作的各个方面。在立法上,2018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有什么样的高质量“作品”?常委会工作报告呈现了许多具有标志性的案例。

首都“首堵”这一难题如何破解?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机动车停车条例、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和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改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通过制定和修改这4部法规,形成了对全市动态、静态两大交通体系和机动车、非机动车两类重点交通工具的有效覆盖。一年内打出“立三法修一法”的组合拳,为超大型城市交通治理提供了“北京经验”。这一实践无论是立法力度还是所起的作用,在北京和超大型城市治堵历程中,都具有里程碑意义。

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市人大常委会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的区域性特点,启动京津冀立法工作协同机制,确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作为三地人大立法工作协同项目,联合攻关、协同推进。协同,让三地立法工作步调一致,共同受益。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这样的立法因为格局更大,视野更广,作用更明显。

2018年,是市十五届人大届首之年。市人大常委会着眼城市治理需求迫切、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立法共识度高的领域,发挥市人大常委会的主导作用、市政府的基础性作用和社会各界的参与作用,打出立法组合拳,促进城市治理方式转变、治理能力提升。

根据常委会工作报告,2018年立法工作的特点至少有这样几个方面:一是注重管用。强调因法施策、对症下药,突出立法工作的实效性,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二是注重民生。如探索“小切口”立法,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不再分章设节,内容简洁明确,便于理解执行;三是注重参与,重视开门立法。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以创新的思路、实干的作风、突破的作为,不断提升地方立法工作质量实效,打开了新局面,作出了新贡献,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高质量保障。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突出城市秩序规范、生态环境治理、人文氛围提升三个重点,以首善标准做好新时代北京人大工作。其中,在立法工作方面,市人大常委会拟安排制定和修改法规5部、立项论证8项、立法调研16项。

从立法的“选题”来看,充分体现了高站位、锐眼光和大情怀。拟安排制定和修改法规5部,包括制定街道办事处条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城乡规划条例。这些内容对城市治理、安全、发展、民生等都将产生深远影响,是推动城市科学有序运行、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等的重要举措。人大立法工作善于抓全局、抓重点、抓要点,体现了对新时代的深刻把握,对市情的深入了解,对未来的深远洞察。

此外,拟安排立项论证的内容,体现了对历史、对未来、对秩序的关切。如制定发展中医药条例、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具有现实紧迫性,是给历史和未来以交代;修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旨在以更严谨的态度尊重历史,保护历史。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交出了高质量的答卷,打开了新气象。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已经亮出了高质量的清单。接下来,高质量的履职,定会成就高质量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