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豪斯:寻找气候变化与经济发展之间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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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环境时评

北京时间10月8日17时55分许,瑞典皇家科学院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宣布,William D. Nordhaus(诺德豪斯)和Paul M. Romer共同获得2018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以下简称“诺奖”),以表彰二人将技术创新和气候变化与经济增长相结合的学术贡献。

诺德豪斯教授是耶鲁大学经济学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气候变化经济学,他的得奖可以说是既在预料之内,同时也在预料之外。

笔者在几年前曾经与一位国外同行提及诺德豪斯教授能否获得诺奖时,遭到他的断然否定。理由是,在当时的大环境下,诺奖绝无可能颁给属于环境经济学领域的诺德豪斯教授。现在看起来,诺奖颁奖的风向似乎出现了变化,这是预料之外之事。

所谓预料之内则是指,如果在气候变化经济学(或环境经济学)领域要选择诺奖人选的话,那么非诺德豪斯与魏茨曼(哈佛大学环境经济学教授)两位莫属(从学术影响力来看,后者可能还要稍胜一筹)。最终的结果是,诺奖花落环境经济学界的诺德豪斯教授。

要说诺德豪斯教授在气候变化经济学领域的主要贡献,最为重要的当属他用可计算一般均衡方法所提出的气候变化经济学分析框架(即RICE/DICE模型),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相关研究成果。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也就是国际社会关注气候变化问题之前,诺德豪斯教授就带领耶鲁的一支团队,开始建设气候变化经济学领域的庞然大物——动态一体化评估模型(RICE/DICE)。之所以说是庞然大物,是因为这个模型是国际经济学界公认的“硬骨头”,不仅模

型庞杂,覆盖了从能源消耗、碳排放到气候环境变化,再到经济和政策等跨学科问题,需要各种跨学科的知识背景和研究成果。而且在当时的数据统计条件下,模型分析在很大程度上受限于极为有限的统计数据。也正由此,在过去30多年里,随着信息变得更加充分,诺德豪斯教授不断调整完善分析框架,使之逐步逼近气候变化背后的现实,然后通过模型分析寻找气候变化与经济发展之间的规律。

值得一提的是,诺德豪斯教授本人推崇自由市场经济原则,认为解决气候变化等环境问题,并不一定需要政府的强势干预,而是要尊重市场,利用市场工具来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性。

总体上,诺德豪斯教授的气候变化经济学理论对于当前的环境保护有几点借鉴。

其一,应对气候变化要与经济增长协同发展。诺德豪斯教授构建的动态一体化评估模型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考虑资源(能源)、气候(环境)与经济(生产消费)等因素在实现福利最优化过程中的多重均衡。以气候与经济的双重均衡为例,在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选择中,不仅要考虑对气候(环境)的影响,同时还需要测算不同政策对于经济增长造成的影响,只有同时实现两部门内部各自的均衡关系,此时应对气候变化所支付的各种成本对于福利的总体负面影响才能降到最低的程度。

二是通过引入贴现率考量应对气候变化中的时间因素,将时间价值纳入到均衡的框架中。这一点本身并不新奇,关键是采取何种水平的贴现率。在诺德豪斯教授看来,这个贴现率水平不能过分低估,只有符合社会贴现率的正常水平才足以推演出最优的政策,否则就会形成“(现在的)穷人补贴(未来的)富人”倒置现象。

上述两点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要启示在于,要将经济因素纳入到环境保护的决策中,同时实现环境部门与经济部门的双重均衡(最优)。否则,过度强调某个方面的结果将不仅损害该部门自身,还会损害到整体福利的优化。

其二,强调市场工具(环境经济政策工具)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作用。诺德豪斯教授的另一个重要研究成果是借助市场工具来应对气候变化,他论证了不同应对情景下的福利效果,其中提出在稳步应对的情境下,采取碳税等政策将有利于实现福利的最大化。本质上而言,碳税的实质是对碳排放进行定价,这是典型的基于市场的环境经济政策工具。这一工具的最大特点在于将碳排放作为经济要素纳入经济增长过程,由市场(而不是政府)来对其进行定价,并选择最优的定价水平。在此,诺德豪斯教授认为市场的有效性(定价的合理性)会帮助实现应对气候变化所需的节能减排,出清市场。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必须在碳社会成本、减排成本等方面进行科学的核算。不过,强调市场工具的理念是同样可以适用于其他环境保护的领域。

其三,强调政策本身的成本收益分析。在诺德豪斯教授的研究中,他还非常重视政策本身的效益(效率),在他看来,提出制定和实施应对温室效应的政策时,要以更加谨慎的态度权衡气候变化与减排政策的利弊得失。诺德豪斯教授开创性地提出了一个简便的经济模型,用以量化地评估旨在延缓气候变暖的政策,其中的基本思路是估计可选政策未来的成本与收益并计算现值,最优化的减排政策可以使净收益最大,也就是成本与收益边际相等。这一点对于当前的生态环境保护来说也很重要。

诺德豪斯教授因为气候变化经济学的研究获得诺奖,但其理论中也有一些不足。第一,忽略了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问题过程中的种种“非市场”因素,诺德豪斯教授曾经提出在国际社会推行统一的“碳税”,而统一碳税的前提是市场的完备性。但事实上,国际碳市场的建设严重缺乏这样的市场基础,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无法真正实现建设全球统一碳市场的目标。第二,诺德豪斯教授的研究过多地侧重于对美国因素的分析,从而得出某些“有利于”美国的气候变化应对策略。比如在贴现率的设置上,他选择偏低的水平,得出的结果便倾向于“保守地”应对气候变化。事实上,如果将全球其他地区的因素纳入后,美国相对“消极”的应对策略在很大程度上延缓了气候变化应对的进程,损害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利益。

总体上,诺德豪斯教授的气候变化经济学理论开创了环境经济学研究的重要领域,奠定了气候变化经济学领域的理论基础,对推动环境经济学学科的发展有着重要的贡献。